证券从业考试章节解析:直接融资与间接融资
作者:泽稷小编 发布时间:2019-01-31 16:47
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备考证券从业资格考试,泽稷教育小编整理了证券从业资格考试:《金融市场基础知识》直接融资与间接融资(第一章第一节)的考点。一起来看看吧
考点解读
(一)直接融资
1.直接融资的定义
直接融资是指资金盈余单位通过直接与资金需求单位协议,或在金融市场上购买资金需求单位所发行的股票、债券等有价证券,将货币资金提供给需求单位使用。
2.直接融资的特点
(1)直接性;
(2)分散性;
(3)融资的信誉有较大的差异性;
(4)部分融资方式具有不可逆性;
(5)融资者有相对较强的自主性。
3.直接融资的方式
以上直接融资方式均需要借助一定的金融工具,如政府、企业、个人所发行或者签署的公债、国库券、公司债券、股票、抵押契约、借款合同,以及其他各种形式的借据或者债务凭证。
4.直接融资对金融市场的影响
(1)直接融资和间接融资比例反映了一国金融体系风险和分布情况;
(2)直接融资和间接融资比例反映了一国金融体系配置的效率是否与实体经济相匹配;
(3)通过市场主体充分博弈直接进行交易,更有利于合理引导资源配置,发挥市场筛选作用。
(二)间接融资
1.间接融资的定义
间接融资是指资金盈余者通过存款等形式,或者购买银行、信托和保险等金融机构发行的有价证券,将其暂时闲置资金先行提供给金融机构,再由这些金融机构以贷款、贴现或购买有价证券的方式把资金提供给短缺者,从而实现资金融通的过程。
2.间接融资的特点
(1)资金获得的间接性;
(2)融资的相对集中性;
(3)融资信誉的差异性相对较小;
(4)全部具有可逆性(即可返还性);
(5)融资的主动权主要掌握在金融中介机构手中。
3.间接融资的方式
(三)直接融资与间接融资的区别
直接融资和间接融资的概念最早起源于1955年一篇发表在《美国经济评论》上的题为《从金融角度看经济增长》的论文,直接融资和间接融资的区别主要在于融资过程中资金的需求者与资金的供给者是否直接形成债权债务关系。在有金融中介机构参与的情况下,判断是否直接融资的标志在于该中介机构在这次融资行为中是否与资金的需求者和资金的供给者分别形成了各自独立的债权债务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