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从业考试章节解析:证券投资咨询机构及人员资格管理
作者:泽稷小编 发布时间:2019-03-21 11:14
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备考证券从业资格考试,泽稷教育小编整理了证券从业资格考试:《证券市场基本法律法规》证券投资咨询机构及人员资格管理(第三章第二节)的考点。一起来看看吧
考点解读
(一)证券投资咨询机构资格管理
申请证券投资咨询从业资格的机构,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单独从事证券投资咨询业务的机构,有5名以上取得证券投资咨询从业资格的专职人员;同时从事证券和期货投资咨询业务的机构,有10名以上取得证券、期货投资咨询从业资格的专职人员;其高级管理人员中,至少有1名取得证券投资咨询从业资格;
(2)有1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注册资本;
(3)有固定的业务场所和与业务相适应的通讯及其他信息传递设施;
(4)有公司章程;
(5)有健全的内部管理制度;
(6)具备中国证监会要求的其他条件。
符合设立条件的证券投资咨询机构,由中国证监会颁发业务许可证。
(二)证券投资咨询人员资格管理
从事证券投资咨询业务的人员,必须取得证券投资咨询从业资格并加入一家有从业资格的证券投资咨询机构后,方可从事证券投资咨询业务。证券投资咨询人员不得同时在2个或者2个以上的证券投资咨询机构执业。
从事证券投资咨询业务的人员分为两类:
(1)在发布的证券研究报告上署名的人员,应当具有证券投资咨询执业资格,并在中国证券业协会注册登记为证券分析师。
(2)向客户提供证券投资顾问服务的人员,应当具有证券投资咨询执业资格,并在中国证券业协会注册登记为证券投资顾问。
同一人员不得同时注册为证券分析师和证券投资顾问。